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会网络安全知识宣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会网络安全知识宣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七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主要有三项职责:
第一,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主要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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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工会通过这种方式将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反映在规章制度中,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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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工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 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水平;
2. 监督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职工的安全生产条件;
3. 向用人单位提出采取安全生产措施和改进设备的意见和建议,并参与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审查;
4. 向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协调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安全生产引起的纠纷;
为推进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健全防范化解网络风险的责任体系,结合《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省委网信办研究制定了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目前,相关文件已印发实施。
实施细则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信工作部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网络运营者在维护网络安全工作中的责任,细化了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明确了未能正确履行网络安全工作职责的问责情形、问责原则和问责程序,同时对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和绩效审计提出要求。实施细则为各地各部门推进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对于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推动形成网络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发挥重要作用。
为推动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省委网信办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完善部门会商研判、工作报告、考核审计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落实,切实筑牢全省网络安全屏障,为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提供更加坚强的网络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中,第七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工会的职责: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五十七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职业病防治法》中,工会具有更多的职责 因此,工会在安全管理过程中起到了主要作用是监督并维护职工权益。 PS:但如果工会人员不学法,工会发挥的是不懂装懂、吃饱了撑着、不作为、瞎搞搞的作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会网络安全知识宣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会网络安全知识宣传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